智能信创车载支付终端设备代工生产服务商遴选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HNZB-2025021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智能信创车载支付终端设备代工生产服务商遴选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最高限价:1800元/台,招标人为天津公交易通科技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智能信创车载支付终端设备代工生产服务商遴选服务项目,遴选供应服务商1家,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智能信创车载支付终端设备代工生产服务商遴选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智能信创车载支付终端设备代工生产服务商遴选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 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投标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其委托代 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代表 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投标人须提供所属日期为2024年07月至开标日期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 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 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06日09时00分到2025年03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①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需提交联合协议、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7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7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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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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