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无人机共享平台技术服务项目的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相城区无人机共享平台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75万元, 招标人为苏州市相城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相城区无人机共享平台技术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相城区无人机共享平台技术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相城区无人机共享平台技术服务项目:
1.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3-0709:00到2025-03-1316: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3-2714: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3-2714:00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CZ2025-S-G-009
项目名称:相城区无人机共享平台技术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柒拾伍万元整(¥375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柒拾伍万元整(¥3750000.00)
招标内容:相城区无人机共享平台技术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5月前完成全部无人机机场部署服务;2025年6月前完成相城警航平台一期建设及全部无人机机场平台系统接入工作;平台建设完成并与机场机库对接完成后交付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期限不得低于3个月,试运行合格由采购方组织项目验收。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一年相城警航平台一期运维服务及无人机自动机场飞行服务、机场配套服务及其他采购方要求的配套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3月7日至截止时间2025年3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填写报名表并领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成功后,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来获取招标文件的还需提供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请各投标人将符合以上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后装订成册,自拟封面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
料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如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或伪造、虚报等情况,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开始递交时间:2025年3月2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3月2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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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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