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5-28年度服务区垃圾清运服务采购公告
开标时间:2025年3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5-28年度服务区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已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服务地点:湖南省境内。
2.2项目概述: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开通的及在采购合同期内陆续开通的服务区AB两区内,所产生的经营及生活垃圾需要进行清运处理,各服务区垃圾集中点不一,分别设有液压垃圾池、地面垃圾站房及集中垃圾桶等。根据采购人管理需要,现对湖南高速服务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至2028年度服务区垃圾清运服务进行公开采购。
本次采购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其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等见下表。
序号
标段
服务内容及要求
备注
1
第1标段
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环保法规和政策,提供符合标准的清运服务(详见技术规范(委托人服务及要求))
本次采购第1年度预算上限为180万元,第2、3年度预算按当年度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实际预算为准,根据供应商填报的响应报价(折扣率)进行结算。
响应人填报统一的折扣,折扣应为小于或等于100的数字(最多保留两位小数),单位为%。(例如填报65,即响应人实际结算价格=《2025年服务区垃圾清运清单明细表(上限价)》×65%,响应函填写内容为:愿意以65%折扣率进行响应),如填报数字大于100,其响应文件将会被否决)。
注:年度划分按第1年(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第2年(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第3年(2027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进行划分,其中第2、3年按该年服务区垃圾清运清单明细表(上限价)结算当年度费用。
2.3服务期限:自2025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止。合同采用“1+1+1”模式,每12个月为一个年度,第一年度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无法达到采购人的服务需求,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在每年度合同期满前1个月内,采购人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和供应商意愿,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服务周期最多不超过12个月,最多可签署2次补充合同。
2.4采购人或合同签署主体将根据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响应人须知附录1要求的资质、响应人须知附录3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每个响应人可在本次采购中对1个标段响应,每个响应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响应。
3.6采购人不接受被纳入黑名单的响应人响应。
3.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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