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第十八中学购置食堂招标
(招标编号:GZZB-B2500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吉林市第十八中学购置食堂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4.8万元,招标人为吉林市第十八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购置食堂厨师、服务员、保洁等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林市第十八中学购置食堂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林市第十八中学购置食堂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事项应包含劳务派遣,企业须具有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人力资源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公司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2024年、2025年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资信证明相关资料)。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依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
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2日08时30分到2025年03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全部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件形成PDF文档,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登记无效。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0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2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于下方联系人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