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市垃圾处理厂-试运行期间(3个月)炉渣及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代处置服
务项目
(招标编号:ZDCG-2025-03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
一、招标条件
本马尔康市垃圾处理厂-试运行期间(3个月)炉渣及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代处置服务项 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2.625万元,招标人为马 尔康嘉绒交通水利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马尔康市垃圾处理厂-试运行期间(3个月)炉渣及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代处置服 务项目共计2个采购包,各包拟确定中标人1名。
范围:木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木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马尔康市垃圾处理厂-试运行期间(3个月)炉渣及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代处置服务 项目采购包1;(002)马尔康市垃圾处理厂-试运行期间(3个月)炉渣及危险废物收集转运、 代处置服务项目采购包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马尔康市垃圾处理厂-试运行期间(3个月)炉渣及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代处置服务 项目采购包l)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包2供应商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须 包含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其他提供本次采购服务所必须的相关法定许可资质。;
(002马尔康市垃圾处理厂-试运行期间(3个月)炉渣及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代处置服务 项目采购包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包2供应商需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须 包含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其他提供本次采购服务所必须的相关法定许可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3日00时00分到2025年03月19日17时30分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 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4日10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4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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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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