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公司四川分公司自主开发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及可研报告编制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公司四川分公司自主开发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及可研报告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昭觉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标项目名称:华能新能源公司四川分公司自主开发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及可研报告编制服务
2.1.2工程项目地点:全国
2.1.3项目简况:根据发展工作需要,规划部正全面推进项目开发(主要为风电及光伏发电项目)工作,为把关项目质量、优化项目资料、提高项目收益,按照项目开发有关工作要求,现拟启动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自主开发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及可研编制服务招标工作。
在本标段下,投资机会研究报告与可研报告分别编制数量各三个,符合条件的项目分别签署投资机会研究报告编制合同及可研报告编制合同,并单独执行、单独结算。
2.1.4工程项目工期要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2招标范围:根据国家及自主开发项目所在省份发改风电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和标准等,对拟自主开发项目进行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及可研报告编制,组织审查前现场踏勘,组织研讨会,对项目进行全面、详尽、系统的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可行性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及时根据修改意见进行完善,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对项目开发模式进行优化研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及可研报告编制需满足项目自主开发需要,满足华能集团、华能新能源公司及甲方对技术报告质量、进度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含工程测量和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业绩要求:(1)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3项可研报告编制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发票不得进行涂抹关键信息等影响发票查验行为),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2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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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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