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国宏化工)火车自动采制样机系统招标
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国宏化工)火车自动采制样机系统招标
招标编号:SNZB-MHGX-D2025100182
(二)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标为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国宏化工火车站场火车自动采制样机系统招标,数量1套。投标报价包括招标货物的设计、制造、检验、运输、安装、调试、保修、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税费(13%)等所有费用,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为准)。
(三)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22年-2024年不少于三份相同或者相似的供货业绩,且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现质量问题,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供货范围、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和运行时间等资料。招标人保留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四)付款条款及结算方式
1.付款条件: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且投入正常使用后,买受人凭出卖人出具的全额13%的增值税发票(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支付合同总额的90%,剩余合同总额的10%做为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由使用单位出具使用质量证明,经买受人审核无误后,买受人支付质保金(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2.结算方式:银行承兑或融信通支付。
(五)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80天内交货。
2、交货方式:地面交货
3、交货地点:山东省邹城市北外环昌宁路8888号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现场。
4、运输方式:投标人自行选择,运输、卸车过程中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质保期: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且安装调试正常运行后12个月。
(六)投标报价相关规定
1、投标人需提供标的物的整机所有组件或配件的型号、装机用量和价格清单,构成整机的组件或配件总报价原则上不高于设备价格的1.3倍。若中标,中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组件或配件价格将作为招标人(含设备使用单位)后期采购组件或配件的供货价格来源或重要依据。中标人明细报价中未提及的组件或配件,招标人视为免费赠送,中标人应在设备的整个使用周期内免费提供。
2、承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被买方确定为中标人,承诺对招标人后期所需标的物配套件中,涉及投标人自制产品进行直供,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现象,不通过代理商、中间商销售给招标人。投标人需以《承诺函》形式明确上述内容,其报价将被否决(招标人与投标人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其经营范围应涵盖采制样装置的生产制造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人民币,生产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以招标发布之日前注册的信息为准);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信息。
(3)具有与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间商、代理商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因违规等原因,被山东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企业信用名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3.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四、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24日起至2025年3月29日23:59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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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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