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热公司二期2×660MW热电联产扩建项目玻璃钢烟道PC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黑龙江公司哈热公司二期2×660MW热电联产扩建项目玻璃钢烟道PC工程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2481,招标人为国能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工业新城。厂址东侧紧邻哈五公路(G202国道),西侧临近拉滨铁路及王家窝堡,距离平房站约4.5km。厂址南侧有一回500kV高压线路通过,北侧有两回220kV线路和哈南十六大道通过。厂址在哈五公路、拉滨铁路和哈南十六大道围成的区域内,厂址南侧紧邻哈尔滨平房区和双城的边界。一期建设2台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分别于2013年、2014年投产。一期出线从厂区东侧引出,向北经转角塔向西以2回220kV线路接入500kV哈南变电所的220kV母线,输电距离约14km,局部与原有的2回220kV线路交叉,出线走廊宽阔。二期规划建设2台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在正常状态下,供热能力为1600t/h,切缸状态下,供热能力为2200t/h,具备提供工业蒸汽能力,拟采用两回500kV出线,接入位于厂址西北侧约12km处的哈南500kV变电站,项目计划于2024年9月开工建设,第一台机组2026年8月投产,第二台机组2026年10月投产。2.1.2招标范围:国能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热电联产扩建项目配套的玻璃钢烟道PC工程,包括内径为8米的玻璃钢烟道、弯头及其附属设施的制造、供货、施工安装,它提出了该设备的结构、性能、供货、安装和试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配合和进行方案优化工作、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1.3计划工期:合同签定后1个月陆续进行玻璃钢烟道制作,#3机组2026年5月10日前玻璃钢烟道安装完成具备通烟气条件,#4机组2026年6月20日前玻璃钢烟道安装完成具备通烟气条件。当现场条件变化时,投标人按招标人要求修订工程里程碑进度,投标人须无条件执行。
2.1.4项目地点:国能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平新镇高潮村)。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玻璃钢烟道供货及施工(直径不小于8米,单跨度不小于30米)的合同业绩1份,且至少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竣工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注: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直径、单跨度的,须补充提供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玻璃钢烟道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24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31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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