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南京IC项目空调空调新风设备招标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IC集成电路研创园项目经理部
物资招标
招标编号:建筑公司2025-XX-南京IC-空调新风设备/FA000002441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IC集成电路研创园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调新风设备设备采购进行招标。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IC集成电路研创园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建筑工程分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秋韵路以南,丹桂路以西地块),用地总面积约110亩。规划主要功能为科研设计用地,规划建设智能写字楼、总部办公楼、智能制造研发楼、研发孵化楼、园区配套附属设施等,打造为具有集聚效应的IC智能制造、高端研发办公创新园区。
2.2招标内容:空调新风设备,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合法纳税人资质、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相关标准,以项目工程师批准合格为准。环保要求:按国家相关法规执行。卖方对所供材料质量保证期限为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0日)供货业绩(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合同中需标明供货时间)。
3.1.6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7投标人需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3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2.4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三公局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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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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