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物流中心2025年劳务外包分拣整理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物流中心2025年劳务外包分拣整理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人: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项目名称: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物流中心2025年劳务外包分拣整理项目招标内容:2025年劳务外包分拣整理最高限价:403.26万元。定价方式:固定单价(每月根据实际用工数量核算单价据实结算)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服务期限:2025年5月16日至2026年4月14日。特别声明: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人经营战略发生变革,上级部门政策改变,合同执行环境发生变化,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通知投标人,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招标人设备更新改造等原因,导致运作模式改变而引发工作总量发生变化时,按照新运作模式核算分拣整理费用。3、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招标人设备更新改造等原因,导致所需用工人员数量、人员技能发生变化时,投标人应配备相关技能人员且具备安置、分流人员的能力,按照新运作模式核算分拣整理费用。
2.2招标范围:2025年劳务外包分拣整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3.1.2.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1.2.2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2022年4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3.1.2.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近3年内(2022年4月至今)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3.1.2.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河北省烟草公司廊坊市公司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提供承诺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或代理公司通过“天眼查”等系统查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3100:00至2025-04-0723: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4-21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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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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