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投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新能源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2025年河南高速公路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本项目主要针对交投集团所辖高速及相关路段沿线进行新能源设施建设,包括3个部分,分别是服务区光储充工程项目(下文统称服务区部分)、收费站光储充工程项目(下文统称收费站部分)、建设集团养护工区充电桩工程项目(下文统称养护工区部分)。
服务区部分主要针对沪陕高速、安罗高速、郑栾高速、商登高速、商南高速、盐洛高速等25个路段沿线服务区进行新能源设施建设。收费站部分主要针对南阳、信阳、驻马店以及航空港管理公司高速收费站进行新能源设施建设。养护工区部分主要针对25个养护工区进行充电桩设施建设。
本项目新能源设施建设共涉及55对服务区、52个收费站、25个养护公区进行光伏、充电桩建设及配套储能建设等内容。项目光伏装机容量共计约48MWp及配套储能设施。120kW直流充电桩共计约35台(每台2枪),480kW充电堆共计约103套(每套8枪),7kW交流充电桩共计约226台。配套移动充电车约5辆。
(2)空港智算中心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本项目利用京港澳高速段沿线边坡、互通区(新郑服务区--新郑收费站)和商登高速沿线边坡、互通区(商登高速与S10交汇处至商登高速与梁州大道交汇处)等进行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项目计划安装容量约36MWp。
(3)济源市玉川产业集聚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本项目利用新建沿太行高速K7+700--K19公里处高速护坡及收费站互通区进行光伏项目建设,项目计划安装容量约30MWp。
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主要工作内容及服务期见下表:
标段划分
建设项目名称
总安装容量(MWp)
主要工作内容(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XNYSJ-1
2025年河南高速公路光储充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
48
(1)为完成本项目设计所需要的全线划定区域的水文、地质勘探等勘察设计(含初勘、初测、详勘、定测、技术设计),最终实施内容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并于收费站、服务区等站点对接并确认设计方案(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监控布设及传输方案、标志标牌布设方案、平台接入方案等,重点论证分析光伏安装对高速公路边坡的安全稳定评价、水土保持稳定、高速公路保通等影响论证、充电站项目下线点至箱变、箱变至充电桩范围内包含外电接入、箱变、车棚、充电桩等设备设施设计内容)、配合施工图报审、设计变更、竣工图的编制、相关设计咨询服务及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全部内容,最终实施内容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3)完成电力接入系统设计:含并网点线路容量核算、接入电压等级优选、电气主接线方案论证、继电保护配置、调度自动化及计量系统设计;
(4)充电桩箱变外线报装单办理;
(5)提交招标人所需的图纸(包括文本版和PDF电子版、可编辑的CAD电子版)、规范准确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交竣工设计部分的资料并汇总整理以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等,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评审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勘察设计服务周期内的相关专项验收和安全性评价工作,项目施工期间,设计人应委派设计代表提供驻场服务,最终实施内容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暂定20日历天。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勘察、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复,后续服务周期至通过竣工验收。
空港智算中心工业企业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
36
(1)为完成本项目设计所需要的全线划定区域的水文、地质勘探等勘察设计(含初勘、初测、详勘、定测、技术设计),最终实施内容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重点论证分析光伏安装对高速公路边坡的安全稳定评价、水土保持稳定、高速公路保通等影响论证)、配合施工图报审、设计变更、竣工图的编制、相关设计咨询服务及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全部内容,最终实施内容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3)完成高速公路边坡至用电单位供电线路系统设计(含高速公路沿线电缆沟/桥架/直埋敷设方案比选)、交直流电缆选型、防雷接地系统与电力安全防护协同设计;
(4)完成电力接入系统设计:含并网点线路容量核算、接入电压等级优选、电气主接线方案论证、继电保护配置、调度自动化及计量系统设计;
(5)提交招标人所需的图纸(包括文本版和PDF电子版、可编辑的CAD电子版)、规范准确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交竣工设计部分的资料并汇总整理以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等,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评审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勘察设计服务周期内的相关专项验收和安全性评价工作,项目施工期间,设计人应委派设计代表提供驻场服务,最终实施内容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济源市玉川产业集聚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勘察设计
30
(1)为完成本项目设计所需要的全线划定区域的水文、地质勘探等勘察设计(含初勘、初测、详勘、定测、技术设计),最终实施内容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重点论证分析光伏安装对高速公路边坡的安全稳定评价、水土保持稳定、高速公路保通等影响论证)、配合施工图报审、设计变更、竣工图的编制、相关设计咨询服务及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全部内容,最终实施内容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3)完成高速公路边坡至35kV开关站集电线路及开关站系统设计(含高速公路沿线电缆沟/桥架/直埋敷设方案比选)、交直流电缆选型、防雷接地系统与电力安全防护协同设计;
(4)完成电力接入系统设计:含并网点线路容量核算、接入电压等级优选、电气主接线方案论证、继电保护配置、调度自动化及计量系统设计;
(5)提交招标人所需的图纸(包括文本版和PDF电子版、可编辑的CAD电子版)、规范准确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交竣工设计部分的资料并汇总整理以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等,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评审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勘察设计服务周期内的相关专项验收和安全性评价工作,项目施工期间,设计人应委派设计代表提供驻场服务,最终实施内容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和②:①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提供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设计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或联合体成员)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能力。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3项光伏发电项目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业绩截图同时显示合同签订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
3.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或输变电工程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电气工程师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成员)名称一致,提供2024年10月起任意连续3个月个人社保交纳的证明;近3年(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1项光伏发电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时间以合同签订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业绩截图同时显示合同签订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人员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以重复)。
3.4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没有处于被冻结、接管等状态。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含3家)。
(2)联合体应满足上述3.1资质等级要求。
(3)联合体应满足上述3.2业绩要求。
(4)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8日(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4月21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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