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2026年天安门地区清扫清运作业服务
预算金额:127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天安门地区北部区域、中心区域、东部区域和西部区域提供清扫清运作业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12个月,即从2025年6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3-31 至 2025-04-08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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