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期安全咨询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核准的复函》(甬发改审批〔2023〕24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15沈海高速公路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3〕102号)批准,施工图已由宁波市交通运输局以浙甬交许〔2023〕5000078号批复,项目业主为宁波甬台温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宁波甬台温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建设期安全咨询服务进行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项目规模及技术标准:
2.2.1现有高速公路概况:既有高速为同三国道主干线宁波市境高速公路大契至西坞段公路工程,工程起于鄞州区G15沈海高速与宁波绕城高速交叉处的姜山北枢纽;终点位于奉化西坞甬台温高速公路一期二期分界点,与西坞至麻岙岭段相接。路线经鄞州区姜山镇、奉化区西坞街道,现状高速设姜山北、鄞州南两处互通式立交。宁波姜山至西坞段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时速120km/h,路基标准宽度26m,2001年12月建成通车。据统计,2019年宁波段路段年平均日交通量已达到56937pcu/d,已降至四级服务水平,局部路段如姜山北至奉化互通段交通量已超7万辆,交通量已饱和。既有高速主要规模有主线桥梁大桥1364米/6座,中桥807米/14座,小桥134米/5座,涵洞42道,通道桥20座,互通立交2座(其中枢纽立交1座),主线下穿分离式6座。
2.2.2本改扩建项目概况:本项目起自鄞州区G15沈海高速与宁波绕城高速交叉处的姜山北枢纽,自北向南经鄞州区姜山镇东北侧,在姜山镇东南侧上跨鄞城大道,继续向南至奉化界、跨鄞奉江、大成东路、终于西坞街道西南侧,接同步改扩建的G15沈海高速公路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项目路线全长约14.089公里,其中沿既有高速两侧抬升高架长13.259公里,改扩建段长0.83公里。
本项目由双向四车道改扩建为双向八车道,起讫桩号为K0+996.224~K15+085,全线主线设置桥梁13510.21米/4座(含互通区主线桥),其中特大桥13258.5m/1座(新建连续高架桥),中桥251.71m/3座(加宽改造利用),涵洞2道(接长利用)。全线局部改建姜山北枢纽互通1处,改建鄞州南互通1处。
2.2.3技术标准
本项目在既有高速两侧抬升设置高架桥的改扩建方案,全线按照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宽度42米,分离式路基宽度2×20.75米。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执行。
本项目计划建设工期4年。本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为63.20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45.29亿元。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3.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G15沈海高速宁波姜山至西坞段改扩建工程建设期安全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2.3.2标段划分
本次建设期安全咨询服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业绩、人员、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按一个项目计,投标人承担过一个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建设期安全咨询服务。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按一个项目计,担任过一个高速公路工程安全管理技术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9:00至2024年6月11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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