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地面服务分公司电动牵引车采购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9

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地面服务分公司电动牵引车采购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地面服务分公司电动牵引车采购已批复,采购人为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地面服务分公司电动牵引车采购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地面服务分公司电动牵引车采购

2.2项目编号:0748

2.3供货范围: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地面服务分公司采购6吨电动牵引车2台,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规范。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2.5交货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3500号机场货运停车场。

2.6预算金额:40万元。

2.7质保期:验收合格后整车质保期为36个月;三电质保期为72个月或达到3000次充放电,以先到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2拟供货物具有2021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与,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拟供货物生产厂家出具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授权证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比选。(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以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5供应商工商注册邮箱、电话相同的不同单位;或法人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6供应商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21年1月1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7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递交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障金缴纳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记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未提供网站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评审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9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07月08日至2024年0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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