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寄递事业部国际业务分公司2024年中欧班列补充运能集中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SHYZCG 2024—141
4、 招标内容:本项目年预算284.86万元,投标报价按照40’GP大箱单价(元/箱)进行报价,预计采购箱数40’GP大箱39个。中标单位数量:1家。(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40’GP大箱:73040元/箱,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包含公共铁路运输、货运代理、运输、仓储、装卸等(任意一种或多种)内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国际货物运输服务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证明材料)。
(三)须具备货运代理、报关业务、运输、仓储、装卸等相关经营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四)须在铁路服务领域拥有成熟经验,拥有丰富集装箱、国际铁路资源,具备较成熟的铁路管理运营和操作团队(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五)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供应商声明函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与上海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提供承诺函)。
(七)本项目不能存在以下情况:(提供相关证明及承诺函)
(1)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2)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员工持股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及转包(提供承诺函)。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请于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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