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宜阳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09: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GZ240870HW0371-0037
2、项目名称:宜阳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43000.00元
最高限价:543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01 宜阳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543000.00 543000.00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01
宜阳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543000.00
543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包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为宜阳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5.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 采购范围:磋商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4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现行质量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
5.5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5.6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供货、安装、调试完毕至正常使用;
5.7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1个包;
7、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①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②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响应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1月06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8:30至 11:30;下午14: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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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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