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卷烟厂整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招标
昭通卷烟厂整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招标
1.招标条件
昭通卷烟厂整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昭通卷烟厂整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2.2项目编号:2464
2.3项目概况:
项目在昭通卷烟厂现厂区内实施,保持60万箱/年的产能规模不变,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
(1)新建总建筑面积74935平方米,其中,联合工房69485平方米、动力站房5450平方米。
(2)对现有生产工房进行适应性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40630平方米,改造为原料周转、配方高架、备品备件库、工艺质量监测站、辅料预检场、成品周转库等配套仓储设施及生产辅助用房。拆除厂区现有原辅料及成品周转库、公用动力用房等老旧建筑物40720平方米。
(3)配置2条3500千克/小时的叶丝生产线和1条1500千克/小时的梗丝生产线;搬迁卷接包、滤棒成型等设备;改造原料配方,配置辅料平衡、成品周转、滤棒固化存储等自动化物流系统。
(4)按照行业智能工厂建设总体要求,配套建设制丝集控、卷包数采、生产管理等信息化系统。
(5)配套建设给排水、配电、通风排烟、空调、除尘等公用动力设施,以及环保、消防、劳动安全、职业卫生等设施。
(6)配套建设厂区道路、广场、管网、绿化等室外工程。
(7)按照项目建设“三同时”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消防、节能设施。
2.4招标范围:开展昭通卷烟厂整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昭通卷烟厂整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文件),通过技术评审取得“技术评估报告”,并将结果报环保部门审批,取得环保部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5服务地点:红塔集团昭通卷烟厂。
2.6服务时限:
(1)自招标人提交评价所需工程资料齐全起5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昭通卷烟厂整体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文本)。
(2)通过技术评审取得“技术评估报告”,并取得环保部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6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7出资比例为:100%。
2.8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招标人设置含税总价最高限价:97,7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投标人信誉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出现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②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2022年成立的公司须提供2022年和2023年的,2023年成立的公司须提供2023年的)的财务报表。2023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应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未被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限期整改名单”、“黑名单”,提供相关网站登记截图。
2)人员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须提供人员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截图,且“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在投标人单位,当前状态为“守信名单”或“正常公开”。
拟派往本项目主要编制人员1名,具备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须提供人员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截图,且“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在投标人单位,当前状态为“守信名单”或“正常公开”。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8日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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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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