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翼视联百川模组建设招标
1.1项目概况
深入硬件下游开发,强化视联网的端到端能力。通过统一对接接口,简化开发流程,减少对接协议的重复性工作,提升整体开发效率。同时,实现开发解耦,使芯片侧的适配和应用对接可以并行进行,从而加快项目进展。推动从端侧开发到“统一SDK、平台、APP、AI应用”的全面优化升级,为用户带来更加流畅和丰富的体验。自主研发高价值创新场景终端,以满足市场的多样化需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项目名称
预估规模(不含税)
服务地点
1
软件、硬件
2024年天翼视联百川模组建设采购项目
190.95万元
广州市,招标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
1.2.1采购内容:2024年天翼视联百川模组建设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项目规模: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人民币190.95万元(不含税),该规模为预估规模,具体以实际为准。
1.2.3服务地点:广州市,招标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1.2.4服务期限:软件部分(标包1至标包4):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软硬一体组件开发上线;硬件部分(标包5):合同签订后一个月设备供货到位。
1.2.5质保期/维保期:软件部分(标包1至标包4)维保期为系统终验合格后免费维保三年,硬件部分(标包5)质保期为一年。
1.2.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1.2.7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2.8本项目划分5个标包,具体如下: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标包金额(不含税)
标包1
AOV低功耗4g组件
55万元
标包2
常电枪球组件
29.9万元
标包3
海思SVAC3.0组件
63万元
标包4
AI云化标准组件
33万元
标包5
硬件设备购置
10.05万元
1.2.9本项目中标人数量及中标份额如下:
标包号
标包名称
中标人数量
中标份额
标包1
AOV低功耗4g组件
1人
100%
标包2
常电枪球组件
1人
100%
标包3
海思SVAC3.0组件
1人
100%
标包4
AI云化标准组件
1人
100%
标包5
硬件设备购置
1人
100%
注:投标人可报名任意标包,标包不可兼中。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1至标包4价款单价最高限价为1000元/人·天(不含税),标包5价款总价最高限价为100500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4招标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企业,还须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网站上的投标人最新查询结果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业绩要求(标包1至标包4):
标包1:投标人须具备自2021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发布之日止,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服务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55万元(含)人民币。
标包2:投标人须具备自2021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发布之日止,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服务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含)人民币。
标包3:投标人须具备自2021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发布之日止,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服务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60万元(含)人民币。
标包4:投标人须具备自2021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发布之日止,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服务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含)人民币。
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提供合同汇总表和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合同复印件要求如下: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合同金额以含税金额为准。
2.1.4人员要求(标包1至标包4):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不低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团队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2人。
提供①人员清单(包含姓名、电话、岗位、身份证正反面并加盖单位公章);②2024年3月(含)以来近3个月投标人为以上人员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否则一律按未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处理。如提供为多人社保信息汇总材料,请于证明材料中用明显标识标注出所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所在项,以便评标委员会评审。
2.1.5投标产品资格要求: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1.6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2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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