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产业园Ⅱ工程流化床电加热棒采购公告
一、供货范围:采购1050个流化床电加热棒(含接头),具体要求详见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产业园II工程流化床电加热棒采购技术协议书。
二、供货期:共分四批供货,首批供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甲方供货100个流化床电加热棒;剩余加热棒分三批次进行供货,具体到货时间待甲方通知。
三、报价要求:本项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试验费、包装运输费、装卸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及其他所有费用等为完成本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报价人应根据本密封报价文件的要求编制本项目报价,本次报价包括报价人为完成本工作所需的相关所有费用。
四、供货地点: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金塔产业园内甲方指定地点。
五、报价人需满足以下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应资信证明文件,资质评审采用资格后审,经我司项目评审小组评议,如报价人资质、评价范围以及所提供的文件不符合以下要求,则报价无效: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报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报价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报价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报价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
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业绩要求:报价人需提供近五年内承接的通用机电设备类供货业绩,且提供相应的合同封面、合同范围或供货清单、合同签字页作为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六、必须按照报价邀请函、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技术要求等进行报价,报价单必须完整齐全,否则报价无效。
七、报价评议方式:经综合评议后的最优价法,即在确定技术和质量条款满足我方要求的情况下,择优确定承包单位为本项目服务方。
八、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20时。
2、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6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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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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