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专科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批)(气管镜系统等设备)的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专科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批)(气管镜系统等设备)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632万元
预算明细:632万元
最高限价: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1包,内容如下:
包号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单价
(万元)
预算总价
(万元)
最高限价单价(万元)
最高限价总价(万元)
备注
1
1
气管镜系统
1套
450
450
450
450
进口产品
2
小探头超声
1套
91
91
91
91
3
氩气冷冻系统
1套
91
91
91
91
进口产品
采购范围:包含产品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适用: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产品范畴的,须具备所对应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等证明其合法生产销售的相关证明(非用于临床产品可不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其他类别产品应具有国家及行业规定的相关许可证明。
4.单位负责⼈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失信被执行人和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9日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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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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