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力吉林台公司2025-2027年后勤物业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电力吉林台公司2025-2027年后勤物业服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11333,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为确保吉林台一级水电站(尼勒克县科蒙乡吉仁台)、集控中心(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集控中心国电家园)、伊宁市望景华庭办事处(伊宁市)、温泉水电站(伊宁县麻扎乡)、尼勒克一级水电站(尼勒克县乌赞镇)、塔勒德萨依及萨里克特水电站(尼勒克县唐布拉)、公司派出驻村工作队(尼勒克县喀拉苏乡库斯巴斯村)、后勤服务工作正常运转,吉林台公司就本单位后勤服务项目委托给有相关资质、有实力、有经验的单位承包经营、管理、服务。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1)项目服务场所:吉林台一级水电站(尼勒克县科蒙乡吉仁台)、集控中心(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集控中心翰林雅筑)、伊宁市望景华庭办事处(伊宁市)、温泉水电站(伊宁县麻扎乡)、尼勒克一级水电站(尼勒克县乌赞镇)、塔勒德萨依及萨里克特水电站(尼勒克县唐布拉)、公司派出驻村工作队(尼勒克县喀拉苏乡库斯巴斯村)。
(2)物业类型:各电站及集控中心所有辖区内的设施设备、房屋、道路、供排水管路的维护维修,餐饮(含厨房设备、排烟道及附属设备清洗及维护)、住宿、环境卫生、树木草坪、水、电、暖、冬季清雪等后勤工作;伊宁市望景华庭办事处的住宿、卫生清洁;工作队餐饮及生活场所环境卫生;以及甲方下属临时站点的物业服务等后勤工作。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单位由招标人另行确定,在满足国家食品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不得拒绝;食材采购费用由发包人根据职工食堂刷卡消费金额另行支付给投标人,再由投标人向食材供应单位结算食材采购费用,食材采购供应不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3)服务事项:所有辖区内的设施设备、房屋、道路、供排水管路(按要求对所辖范围内下水管路、下水井、化粪池一年清掏2次)的维护维修,餐饮(按照要求对厨房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排烟设备及管道一年清洗2次)、住宿、环境卫生、树木草坪、水、电、暖、冬季清雪等后勤工作;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职工餐厅米面粮油及副食品采购工作,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各类会务及重大接待活动期间的服务工作;积极参加甲方精神文明创建及其他群众性活动;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参加甲方相应会议;乙方根据甲方工作要求,完成甲方临时安排的各项劳动力用工工作任务。
(4)人员配置基本要求:共计139人,其中服务人员133人,管理人员6人,服务人员接甲方通知后安排人员进场,对进场人员根据报价据实结算,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1.3服务期限:3年,计划服务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1.4项目服务地点:
吉林台一级水电站(尼勒克县科蒙乡吉仁台)、集控中心(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集控中心翰林雅筑)、伊宁市望景华庭办事处(伊宁市)、温泉水电站(伊宁县麻扎乡)、尼勒克一级水电站(尼勒克县乌赞镇)、塔勒德萨依及萨里克特水电站(尼勒克县唐布拉)、公司派出驻村工作队(尼勒克县喀拉苏乡库斯巴斯村)。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物业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合同发票扫描件(须提供每份合同对应的进度付款发票至少一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11-12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11-181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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