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人民医院建设C级数智化病理诊断中心项目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登录后查看)
2、采购计划备案号:(登录后查看)
3、项目名称:随县人民医院建设C级数智化病理诊断中心
4、采购方式:招标
5、预算金额:372.950000(万元)
6、最高限价:372.95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随县人民医院拟进行C级数智化病理诊断中心建设,具体清单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质保期:安装验收合格后整机保修至少3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所投产品属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提供以下资料: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如有),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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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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