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务数据中心主线路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2,854,014.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政务数据中心主线路租赁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826,014.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26,014.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基础环境运维服务西安市政务数据中心主线路租赁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2,826,014.002,826,014.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
合同包2(西安市政务数据中心主线路租赁监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监理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28,000.0028,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监理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政务数据中心主线路租赁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4.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
合同包2(西安市政务数据中心主线路租赁监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4.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政务数据中心主线路租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3年1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3年1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本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西安市政务数据中心主线路租赁监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3年1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2023年1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证明:提供本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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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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