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国际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电解一、二分厂电解槽大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解一、二分厂电解槽大修项目已由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ME-202412DTJC-SG2057
2.2项目名称:大唐国际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电解一、二分厂电解槽大修招标
2.3建设地点:内蒙古大唐国际呼和浩特铝电有限责任公司
2.4建设规模:28.2万吨
2.5计划工期:开工后24个月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的电解一、二分厂电解槽大修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对330kA、400kA两个系列电解槽母线、槽壳、内衬采用行业最新技术进行深度节能优化设计,分别出具设计图纸。完成330kA系列40台电解槽、400kA系列28台电解槽大修材料的供应及施工,主要施工内容包括电解槽上部结构拆除、检修及回装、内衬物料清理、槽壳校正、内衬砌筑、电解槽上部结构修理、漏槽槽壳及母线修复、钢制导向轮更换、槽上部水平罩板修复校正、电解槽槽周围风格网更换、电解槽绝缘材料的更换、风格网绝缘砖的更换、电解槽槽盖板更换、对损坏的电解槽炉门修复等项目施工,电解槽发生母线冲断抢修、漏槽铝液及电解质清理等项目。完成400KA系列20台电解槽槽壳制作及更换,完成28台400KA电解槽烟道绝缘节及蝶阀材料供货及更换。电解槽阳极母线限位开关、效应灯及槽上部端子箱的更换,400kA电解槽上部电缆槽盒更换,400kA电解槽打壳下料电磁阀及线圈更换,完成电解槽施工验收,指导完成电解槽焙烧启动工作,并配合完成性能测试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并出具相应证明。
3.1.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3年(2021年08月-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电解槽施工(新建或改造或大修)业绩(包含:设计及施工)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或提供合同封面页、合同委托事项页及签字页复印件。
3.2.3人员资质要求:无
3.2.4人员业绩要求:无
3.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5.1联合体允许最多2家单位联合组成,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5.2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近3年(2021年08月-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电解槽设计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3.2.5.3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有近3年(2021年08月-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电解槽施工(新建或改造或大修)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满足建办市〔2021〕4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如发现拟派任项目经理在投标阶段存在其他在建工程情况,评标委员会将启动澄清程序,投标人应按澄清要求提供经建设单位同意的项目经理变更说明或在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3.6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示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3.7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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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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