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人力外包及其他短期用工服务框架招标
1.招标条件
中国大唐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人力外包及其他短期用工服务框架招标已由中国大唐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中国大唐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的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ME-202412SKGS-F001
2.2项目名称:中国大唐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人力外包及其他短期用工服务框架招标
2.3建设地点:雄安新区
2.4建设规模:193人
2.5计划工期:1年
2.6招标范围:公司业务拓展,需软件开发、实施运维、评审与咨询培训、UI/UE设计与测试等岗位的人员外包服务支持,人员类别涵盖前端软件工程师、Java软件工程师、C++软件工程师、全栈软件工程师、实施运维工程师、评审与咨询培训师及其他人员等。本次框架招标为单价招标,招标人不承诺服务外包的最低用工量,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协议期间为合同签订后预估一年,框架订单结算金额等于框架预估总金额;如框架订单结算金额小于框架预估总金额,且合同执行期限已达到一年,合同期限可续签六个月。
中标原则:
(一)如有效投标人为3家及以下,则只确定1家中标人,中标金额比例为100%。合同执行后,招标方每季度对中标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规则如下:
1.服务质量评价满分100分,评价指标包括:需求响应时长、招聘时长、到岗时长,招聘需求人数与候选人数量比例,候选人与岗位需求的契合度,录用成功率、稳定性、外包人员月度绩效合格率等关键指标。
2.服务质量评价得分低于60分,合同终止,招标方对剩余的总预算重新招标。
(二)如有效投标人为4家及以上,则选择2家为中标人;第一中标人占预算金额的60%,第二中标人占预算金额的40%,合同执行后,招标方每季度对中标方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并对剩余的预算进行重新分配,规则如下:
1.服务质量评价满分100分,评价指标包括:需求响应时长、招聘时长、到岗时长,招聘需求人数与候选人数量比例,候选人与岗位需求的契合度,录用成功率、稳定性、外包人员月度绩效合格率等关键指标。
2.服务质量评价得分,如果只有一家单位低于60分,则该单位不再执行剩余预算金额,剩余预算金额全部由另外一家单位执行;如两家单位都低于60分,则合同终止,重新招标。
3.服务质量评价如有一家单位低于80分,则重新分配剩余的总预算金额,低于80分的单位占30%,高于80分的占70%,如果两家都低于80分,则剩余的总预算金额平均分配。
4.服务质量评价得分都高于80分,则按中标时比例继续执行。
(三)中标人按照中标比例与数科公司及其基层企业根据其内部预算比例分别签订框架单价合同;合同框架金额为预估价,最终按照实际发生的单价、数量进行结算,招标人对采购数量和金额不作最低采购限额承诺。
(四)合同协议期内,投标人违约或用工需求响应时间、效率、质量等达不到招标方的要求,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2.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1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同类信息化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业务项目业绩。
3.2.3人员资质要求:/
3.2.4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担任过1个及以上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业务项目或信息化建设项目负责人业绩。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如需)提供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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