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高港实验小学金港校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TZGGSXCG-20241111-JC)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
一、招标条件
本泰州市实验小学金港校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139.7万元,招标人为泰州高港实验小学。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约139.7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泰州市高港实验小学金港校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泰州市高港实验小学金港校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财务状况报表(资产负债
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 意一个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四表一附注):其他组织
、自然人及成立 未满一年的法人如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依法免税 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
份(不含磋商当月) 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依法免缴社 会保障资金的
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完成该项目的能力,成交 供应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1208:30到2024-11-1818:00
获取方式:(供应商报名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单位介绍信 或授权书。④承诺书。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11-2214:30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11-22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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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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