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惠满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售后服务系统项目招募公告
(招标编号:ZYT-20241111-03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惠满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售后服务系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3.77358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上海惠满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售后服务系统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上海惠满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售后服务系统项
目(项目编号:ZYT-20241111-
03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 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己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特邀请 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招募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上海惠满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售后服务系统。
1.2采购内容: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要求、服务质量考核、运营维护方案及培训 等方面招募内容。
1.2.1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 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 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
://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服务期:具体服务周期或按合同要求。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价)。
最高响应限价为203.773585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 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响应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响应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 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响应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中未显示注册资本金额 的,请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 dex.htm1)”注册资本的查询截图,并请连同网址一并截图。
2.1.2响应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 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募项目响应。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响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 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 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
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己执行完 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募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
害关系;
(11)为本招募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募项目的招募代理机构;
(13)与本招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募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募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募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响应供应商 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包 件的同一招募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响应供应商及其任一响应产品品 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招募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 理措施。
(18)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 ,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 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包件或标段的以包件、标段内容为准)涉
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法律法规、招募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响应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响应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招募或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募项目招募。
2.4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廉洁响应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订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2日08时30分到2024年11月14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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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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