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相关技改项目联合循环机组超低温烟气余热回收系统研究及工程应用设计开发服务标段招标
一、招标条件
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相关技改项目联合循环机组超低温烟气余热回收系统研究及工程应用设计开发服务标段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北大街173号。
2.2项目规模: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热公司)联合循环的超低温烟气余热回收系统的研究项目是石热公司科技项目,联合循环的超低温烟气余热回收系统的研究对象是石热公司九期机组。本项目将以河北华电石家庄天然气热电联产工程的2套“9F”级“一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为研究对象,研究联合循环供热机组的烟气低温余热回收关键技术,开发、设计和建设一套基于吸收式热泵系统和装置,深度回收、利用烟气显热和汽化潜热,对超低温余热回收系统的工艺流程及运行参数进行多目标优化;建成联合循环机组超低温烟气余热回收示范工程。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完成设计,具备施工招标条件,2025年11月30日完成调试、项目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开工令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设计开发服务标段(CHDTDZ077/18-SJ-00201):设计开发工作范围:联合循环机组超低温烟气余热回收系统的研究及工程应用项目勘察、初步设计开发、设计开发报告的编制、施工图设计及评审、竣工图编制等,项目所需全部设计内容(所有设计需按国家标准和要求执行),包含主设备技术规范编制、提供技术交底、配合进行竣工验收、档案验收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设计开发服务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热力工程项目余热回收的设计业绩至少1个。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1-1309:56到2024-11-2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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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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