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华电洛南15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含送出)EPC总承包工程招标
一、招标条件
陕西华电洛南15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含送出)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陕西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为陕西华电洛南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
2.2项目规模:15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工程拟定工期8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监理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陕西华电洛南15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CHDTDZ046/16-ZB-24201):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采购供货(甲供除外)、物资及设备代保管、建安施工、试验(含涉网试验)、调试、试运行、消缺、专项验收、移交生产、竣工验收、证照办理、项目有关的协调、总结报告、验收资料移交等一揽子工作。送出线路为交钥匙工程,应全面满足本工程设计目标、使用功能等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陕西华电洛南15万千瓦复合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项新能源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所有投标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1-1311:11到2024-11-2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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