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国际机场国航基地项目一期工程过渡用房项目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国际机场国航基地项目一期工程过渡用房项目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大兴国际机场国航基地项目一期工程过渡用房项目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功能目标: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出具沉降观测报告及沉降观测报告,基坑回填后出具基坑监测总结报告,竣工验收一年出具沉降观测总结报告。需执行的标准规范:(1)《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16);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4)《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
(5)《工程测量通用规范》(GB55018-2021);
(6)《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9);
(7)《对地方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11/489-2007中建筑深基坑支护工程监测项目和监测频率有关问题解释的通知》京建发〔2013〕435号;
(8)现行国家、北京市(省/市/自治区)、行业的其他相关标准规范。
本合同约定执行的技术标准在本合同签署生效时应为最新技术标准,如果合同签署生效前,本合同约定执行的技术标准被修改或修订的,则合同双方执行最新的技术标准。如果合同签署生效后,本合同约定执行的技术标准被修改或修订的,则双方可执行最新的技术标准,如果新修改或修订的技术标准系国家要求必须强制执行的,则双方应当执行最新的技术标准。采购产品具体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技术需求/服务标准: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3日内组织监测队伍进场作业。
2.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委托及合同要求确保监测项目如期完成。
3.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监测成果。
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5.施工之前,乙方须制定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方案,方案必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及设计单位对基坑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中关于基坑观测及沉降观测的要求。
6.监测方案应包括监测项目、监测方法、监测点布置、监测频率、监测时段、报警值、监测结果的分析要求及信息反馈系统等。
7.基坑施工过程中,乙方对基坑、支护构件、周围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设施进行动态监测的结果,必须作出分析,监测分析报告经监测人、监测项目负责人、乙方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提供给施工、监理、设计、发包人。
8.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结果报告必须包括监测项目、允许值、报警值、数据分析、变形—时间曲线以及监测结果评述。提供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1)每次观测中间成果;(2)沉降变形观测点位置示意图及各周期沉降;(3)变形测量的时间,位移量曲线图;(4)沉降进度、时间、沉降量曲线图;(5)竣工技术报告等。
9.监测数据接近或超过报警值时,乙方应及时向工程参建有关各方报告和安监站报告。若出现险情,乙方立即口头报告建设方及施工方项目负责人,再作书面报告签字确认,建设方必须及时组织有关各方采取应急措施和抢险。
10.监测项目、测点布置、精度要求和报警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定和设计文件要求。
11.监测数据的分析和反馈。乙方对所测各项目数据应进行分析,包括总量和增量变化,对可能的变化趋势进行预测并作出警示。监测成果资料应及时反馈,对于异常情况,乙方首先口头通知建设方及施工方后,立即以书面报告形式通知建设方及施工方并由乙方签字确认。验收标准: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结果报告必须包括监测项目、允许值、报警值、数据分析、变形—时间曲线以及监测结果评述。提供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1)每次观测中间成果;(2)沉降变形观测点位置示意图及各周期沉降;(3)变形测量的时间,位移量曲线图;(4)沉降进度、时间、沉降量曲线图;(5)竣工技术报告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正常。
(四)须具备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测量乙级(含及以上)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参加此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在信用中国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七)未被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不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淘汰供应商禁用期、不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未在不良行为供应商或黑名单供应商取证核查期间。
(八)业绩证明材料:2021年11月1日至今,合同额在30万元(含)及以上的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方面的相关业绩,业绩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合同主体、金额、期限、订立时间、服务内容等、签章页)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采购项目将选定不少于3名、不超过5名符合资质要求的报名供应商作为备选供应商,若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不超过5名(含),则全部成为备选供应商;如符合报名要求的供应商超过5名,采购人将组织资格预审,对报名供应商的企业综合实力、业绩数量等方面进行评分并排序,排名前5名(含)的供应商成为采购项目的备选供应商,经核实如有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时,排名靠前的供应商保留,排名靠后的淘汰,并由后续供应商按排名先后递补。
三、报名要求:
(一)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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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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