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花园口Ⅰ、Ⅱ海上风电项目风电主机招标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家电投大连市花园口Ⅰ、Ⅱ海上风电项目位于花园口南侧海域,黄海海域长山列岛和石城岛之间。风电场横向跨度约5.0km~9.5km,纵深约19.1km,水深约10m~15m,中心点距离岸线约17km、距离海洋功能区划中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约13km,规划面积约100.8km2。陆上集控中心位于花园口经济区后花线西侧玫瑰街南侧,总用地面积2.67万m2。
国家电投大连市花园口Ⅰ海上风电项目(位于长海海域)规划装机规模为220MW,风电机组(单机容量不小于10MW)所发电量通过4回66kV集电海底电缆(路径长约36.97km)接入220kV海上升压站,升压后以双回220kV海缆(路径长约17.8km)登陆,之后转陆上双回220kV架空线路(路径长约3.4km)接入陆上集控中心,最终经一回220kV架空线路(电网建设)接入花园口220kV变电站。
国家电投大连市花园口Ⅱ海上风电项目(位于庄河海域)规划装机规模为180MW,新建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双回220kV海缆、双回陆上220kV架空线路、一座陆上集控中心,风电机组(单机容量不小于10MW)所发电量通过4回66kV集电海底电缆(路径长约33.41km)接入220kV海上升压站,升压后以双回220kV海缆(路径长约17.8km)登陆,之后转陆上双回220kV架空线路(路径长约3.4km)接入陆上集控中心,最终经一回220kV架空线路(电网建设)接入花园口220kV变电站。
国家电投大连市花园口Ⅰ、Ⅱ海上风电项目共用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双回220kV海缆、双回220kV陆上架空线路、一座陆上集控中心及40MW/160MWh储能设施等,共用部分位
于庄河市,属于花园口Ⅱ项目。
工期要求:计划2025年7月首台风机开始吊装,2025年10月全部风机吊装完成,2025年11月首批风机并网发电,2025年12月全部机组并网发电。
2.2招标范围
国家电投大连市花园口Ⅰ海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采购:本次招标采购供货范围为装机规模220MW、单机容量不小于10MW的海上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塔筒和配套服务。投标人应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适合海上运行的抗台型、低温抗冰冻型成套并网型风电机组(含配套塔筒)及相关服务(包括五年质保期服务),并配合项目建立数字化智慧型海上风电工程、创国家优质工程奖。风机基础顶高度为10m,轮毂中心高度不低于140m。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范围。
国家电投大连市花园口Ⅱ海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采购:本次招标采购供货范围为装机规模180MW、单机容量不小于10MW的海上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及塔筒和配套服务。投标人应提供全新制造、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安全可靠、包装完整、适合海上运行的抗台型、低温抗冰冻型成套并网型风电机组(含配套塔筒)及相关服务(包括五年质保期服务),并配合项目建立数字化智慧型海上风电工程、创国家优质工程奖。风机基础顶高度为10m,轮毂中心高度不低于140m。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范围。
表1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容量(MW)
单机容量(MW)
信息服务费(元)
1
DNYZC-2
024-11-
01-487-
01
大连市花园口Ⅰ海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
国家电投大连市花园口Ⅰ海上风电项目风电机组(含塔筒)采购总容量220MW。项目总容量固定,不允许浮动,机位点数量为21个。
单机容量不小于10MW
1000
1
DNYZC-2
024-11-
01-487-
02
大连市花园口Ⅱ海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
国家电投大连市花园口Ⅱ海上风电项目风电机组(含塔筒)采购总容量180MW。项目总容量固定,不允许浮动,机位点数量为17个。
单机容量不小于10MW
1000
备注:投标人投标机型单机容量需满足招标单机容量要求,接受投标机型混排、接受单机限容使用。
注: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1
国家电投大连市花园口Ⅰ、Ⅱ海上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采购
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风力发电机组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6)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2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8)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专项资格要求: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投标人在中国境内累计风电装机容量不少于2000MW(以中国风能协会公开发布数据为准)。
(2)投标机型须通过权威机构颁发的设计认证。
(3)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个100MW及以上已投产海上风电项目(单机5.0MW及以上海上抗台机型)均超过1年的成功运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投标人投标机型单机容量、总装机容量浮动等要求满足招标中“表1招标范围”
备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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