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医药学校新校区中药茶饮店经营权招标
招标人洛阳市中医药学校
受洛阳市中医药学校的委托,就洛阳市中医药学校新校区中药茶饮店经营权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医药学校新校区中药茶饮店经营权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LZX-ZX2024-003号
3、采购方式:招标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简况:我校新校区占地133亩,建筑面积6.85万平方米,投资2.5亿元,学位数2922人。中药茶饮店位于学生食堂二层,总面积约20平方米,中药茶饮店经营包括但不限于中药茶饮制作销售,其中中药茶饮要求至少五种中药配方,以满足多层次学生群体饮食需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经营期限:3年;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质量要求标准;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分配地点;
5、合同履行期限:中药茶饮店承包经营期为3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算,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承包商不能正常经营或因承包商经营不当造成学校师生严重抱怨或给学校带来其他严重负面影响和损失的,校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商承担。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4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
注:上述所需证明资料3.1、3.2须在投标文件内附相关扫描件/复印件/照片,3.3须出具书面声明,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投标人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企业需要携带的资料:(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须注明委托人本人联系电话、邮箱,且真实有效);(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售价:500元人民币/份,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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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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