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智慧停车(二期)资产盘活项目一期工程(中心医院立体停车场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附属工程配套标段)】招标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吉林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吉林市中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市城市管理设施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吉林市智慧停车(二期)资产盘活项目一期工程(中心医院立体停车场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附属工程配套标段)】进行招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市智慧停车(二期)资产盘活项目一期工程(中心医院立体停车场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附属工程配套标段)】
2.2项目编号:
2.3项目概况:中心医院新建疗区楼地上及地下,其中:地上泊位52个,7600平方米。地下停车场共两层,一层7024平方米,2层6340平方米,地下平面泊位47个、地上泊位52个。配建停车场收费系统、完善停车场基础设施、安装监控设施、行车停车指引设备、同时需对接吉林市智慧停车平台统一管理,满足停车场计时收费功能。
2.4建设地点:中心医院新建疗区停车场位于吉林市北京路与南京街交汇处(原市公安局)。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至75日历天内完成竣工。
2.6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
2.7招标控制价:951000元。(有超过该招标控制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投标)。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的规定。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活动。
3.8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9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发布之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及资料,核实准确后接受报名: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复印件。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5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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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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