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及热力公司2025-2026年车辆运输服务招标
一、招标条件
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及热力公司2025-2026年车辆运输服务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华电(漯河)热力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漯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漯上路东段,华电(漯河)热力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汉江路玉兰大厦。
2.2项目规模:2x33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10名司机,工期2年;华电(漯河)热力有限公司3名司机,工期1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及热力公司2025-2026年车辆运输服务(CHDTDZ191/17-QT-05601):漯河电厂目前共有通勤车四辆、中巴车一辆、公务车五辆,工程皮卡车一辆,热力公司共有三辆公务车分别为:一辆皮卡,一辆哈弗H9,一辆GL8商务车。为满足公司车辆运输服务需要,现需对车辆运输服务单位进行采购,电厂共需配备司机10人,热力公司需配备司机3人,共计需提供13名司机。工作内容包括公司日常公务车运输、职工上下班班车接送服务以及热力公司的日常公务车运输服务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及热力公司2025-2026年车辆运输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1项司机运输服务或相关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需包含服务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等相关信息,未提供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无效业绩)。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11-1409:31到2024-11-21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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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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