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1机组一次风机电机变频改造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0124-ZB03335)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1机组一次风机电机变频改造(招标项目编号:0124-ZB0333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是委托专业单位对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1机组一次风机电机变频改造,本项目为固定总价结算。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1机组一次风机电机变频改造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1机组一次风机电机变频改造
2.2项目类型:设备改造
2.3项目地点:包头市东河区铝业产业园区
2.4招标范围: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燃煤自备机组“三改联动”改造项目#1机组一次风机电机变频改造
资格项目
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1月至今)具有不少于1项300MW机组及以上一次风机电机变频控制改造供货同类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具体以签署日期为准。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其他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设备安装部分允许分包:
(1)承担设备安装的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承担设备安装的单位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四级及以上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需投标人提供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施工设计部分允许分包,承担设备安装施工设计的单位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需投标人提供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11-1409:00——2024-11-2218: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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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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