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五环路桥体立体绿化景观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工程北京市五环路桥体立体绿化景观工程已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以《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请首发集团配合完成立交桥桥体立体绿化建设的函》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工程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五环路桥体范围内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五环沿线72座立交桥的桥柱、路侧立墙、桥下立墙等能够进行垂直绿化的区域。
2.3计划投资总额585(万元)
2.4本工程的工期要求44日历天
2.5本工程招标范围桥墙绿化、护坡绿化、桥柱绿化、桥下护栏绿化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施工。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能力;
3.2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3具有近年内至少有一个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业绩以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自行录入的业绩等信息为准。)(如需要)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5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3.7分标段招标项目最多允许中标标段的数量要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划分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标段要求:
3.8本工程不是政府采购项目。
3.9其他要求:/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相关名单。
4.2本次招标采用(采用/不采用)信用标评审。采用投标人信用评价评分(投标人信用评价评分/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评分)。
4.3其他要求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方可于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至2024年11月25日09时3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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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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