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T3航站楼开闭站备自投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1.1本采购项目为深圳机场T3航站楼开闭站备自投改造项目,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内容:深圳机场T3航站楼开闭站备自投改造项目
2.2服务地点:深圳市。
3.应答人资格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报名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报名人公章)。
(二)拟投标单位需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报名人公章)。
(三)需提供至少1个有效合同业绩,有效合同业绩需符合以下条件:
1.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
2.合同内容:备自投装置或继电保护装置或二次测控装置更换安装。
3.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
4.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需清晰体现合同双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容、合同金额等。若合同关键页无法全部体现相关内容,可用业主证明辅助证明,业主证明除写明上述内容外,还需写明业主联系人、联系方式,盖业主章,否则证明无效。上述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报名人公章。)
(四)报名人拟派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需持有二级及以上机电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2.技术负责人(非项目经理):需持有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级或以上职称。3.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所有技术人员需同时持有《继电保护作业》、《低压电工作业》及《高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证明文件: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由报名人为拟派技术人员缴纳社保的清单;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专业职称、特种作业操作证须提供复印件。以上材料按姓名分类整理、均须加盖报名人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不得挂靠。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0日16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02日14时30分00秒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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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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