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油库储罐和管线检验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油库储罐和管线检验服务项目(二次)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以晋销非油呈〔2024〕57号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安全生产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按照公司文件批示,依据《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程》和《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等规范要求,公司所属油库储罐和港盛油库库外管线需开展定期检验工作。
2.2招标范围
开展公司油库储罐和库外管线检验服务(信息明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根据检验结果开展油库储罐RBI项目评估。
2.3服务地点
山西省太原市(玉门沟油库)、山西省晋中市(港盛油库)、山西省忻州市(忻州油库)、山西省长治市(长治油库)、山西省临汾市(侯马油库)。
2.4服务期限
签订服务项目框架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5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241.08万元(含税)。
2.6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2.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具有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含RBI资质。
3.3 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业绩常压储罐检验1个和管道定期检验1个;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的扫描件等资料为依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5.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详见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统计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5.5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列入年度清退及警告承包商黑名单或限制投标人。投标人未在山西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惩戒期内。
3.5.6投标人须承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7投标人不得被纳入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结果为准)。
3.6人员要求团队人数至少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1人,工作人员4人。①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②团队中至少1人具有储罐RBI评估经验,须提供该成员参与过的储罐评估项目报告或报告的主要内容(含首页、目录、签字盖章页)。
3.7 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需自行承诺无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9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2 月 5 日8 时 4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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