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公司糯扎渡电站新增联变工程接入系统研究服务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澜沧江公司糯扎渡电站新增联变工程接入系统研究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糯扎渡电站。
2.2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6个月。
2.3 招标范围:
根据国家相关的规程、规范要求,组织开展糯扎渡电站新增联变工程接入系统研究工作。结合糯扎渡水电站近区新能源规划情况,开展糯扎渡水电站近区新能源消纳与送出分析,测算糯扎渡水电站互补能力,分析糯扎渡水电站外送通道及断面受限情况;通过对糯扎渡打捆能力分析和实际新能源项目分布,提出糯扎渡水电站新能源打捆方案与规模,通过对新能源出力特性的研究,推荐升压变容量;研究计算大规模新能源通过水光互补方式接入电网后对普洱换流站的影响,以及对电网安全稳定、调峰能力的影响,进行新增升压变后安全稳定计算校核;提出系统对升压变参数要求及糯扎渡新增联变工程的建议,为后续可研专题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校核各种运行工况下,水电站与新能源联合运行是否存在次超同步振荡风险,如果存在,提出具体的抑制措施;校核各种运行工况下,糯扎渡水电站联合新能源接入普洱换流站是否存在暂态过电压问题,如果存在,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
投标人负责完成接入系统设计(含项目现场收资),编制接入系统设计报告,组织参与接入系统设计报告评审会议(含内部、外部审查的会议、场地、评审等相关一切费用),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专家评审通过意见,取得电网公司等相关单位的批复意见。
2.4 标段划分: 华能澜沧江公司糯扎渡电站新增联变工程接入系统研究服务招标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并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电力行业甲级)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电压等级在500千伏及以上的新增联变工程接入系统设计业绩或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送出规划研究设计合同业绩。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含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主要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电压等级在500千伏及以上的新增联变工程接入系统设计或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送出规划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并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和提供本单位的任职证明或第三方证明材料(如合同、验收证明和业主监理证明材料等)。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1月2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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