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善盟分公司视频监控中心安保值守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善盟分公司视频监控中心安保值守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善盟分公司,决定采用公开竞争磋商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善盟分公司视频监控中心安保值守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控制价:最高限额56万元
2.3服务时间:2025年2月1日-2027年1月31日。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的证明文件;
3.4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公安机关发放的在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5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物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6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提供工商部门官方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记录截图(http://wenshu.court.gov.cn/);;
3.7投标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记录截图(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9投标人雇佣的人员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如有,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或与其解除合同);
3.10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招标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1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内蒙古邮政分公司采购供应商黑名单;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4.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2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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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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