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徐州至民权高速公路单曹段工程一标段项目)土方3标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徐民高速单曹段施工一标段工程已由我公司(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并总承包施工,我公司现对拟定分包的工程进行招标。具体情况明确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徐民高速单曹段施工一标段土方3标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山东省菏泽市单县徐民高速单曹段施工一标段施工场地
2.3本次招标工程范围及工程量:招标范围:土方3标工程。
主要工作内容:1、挖掘机挖、装普通土5000m³;2、自卸汽车运土运距≤1km5000m³;3、挖淤泥(深度h<3m,挖掘机挖装、自卸汽车运1Km5028m³4、挖、装、运土至K0~K37+63460000m³5、路基回填、碾压(自带土方)60000m³6、改良土填筑(自带土碾压成型)112275.1m³等。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要求、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以下规范要求;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T3610-2019)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2017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2020
《公路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程》JTG/T3512—2020
2.5工期要求:工程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12月14日至2025年12月31日竣工,382日历天。
2.6分包方式:设备按量分包。
2.7施工现场条件:乙方自行解决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并承担施工生产及生活中的水费、电费,甲方原则上不提供施工用电,若现场确存在便利用电条件,乙方可于向甲方书面申请用电批复后自行接入甲方现场其他工程的变压器或配电柜。
2.8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624831.18元。
3.投标人资格及信誉及信誉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中包含设备租赁,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设备生产供应能力及设备归属证明、需提供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表及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出现在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不合格队伍名录》中的单位或自然人参与报名,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分包商;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分包商。
3.3本次招标优先录用中铁系统内A、B级分包企业的单位。在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施工的队伍,信用评价良好、有施工能力的分包企业优先考虑。
3.4投标人近3年内(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1个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6时00分至2024年11月30日16时00分(北京(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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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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