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木镇镇新建水厂设备及厂区工艺管道建设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木镇镇新建水厂设备及厂区工艺管道建设项目已由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青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青发改【2022】3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及专项债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青阳县蓉城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青阳县蓉城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
2.2建设规模:青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木镇镇新建水厂设备及厂区工艺管道建设项目等。
2.3供货期: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含对厂区内及取水口的电气设备、自控、仪表及其附属设备等的供货、安装、调试、组织工艺调试及试运行、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运行手册的提供,责任期内对自来水厂的运行的指导和维修及合同要求的其它服务,厂区工艺管道建设。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壹仟贰佰贰拾玖万肆仟陆佰柒拾壹元肆角(12294671.40元)。
2.8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净水厂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
(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招标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7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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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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