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金融科技创新服务对接项目招标
一、项目简介
本项目主要为实现金融科技创新能够快速捕捉移动互联网时代市场需求的变化,将创新生态资源与总行各业务部门挖掘的金融科技创新需求进行匹配,丰富南京银行常态化金融科技创新需求对接,加强与外部科技创新公司相关合作。
本项目为重新招标项目,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足3个,则现场变更采购方式:若投标人为2个,则变更为竞争性磋商;若投标人为1个,则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订立并履行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投标人须出具加盖公章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财务报表须能体现经第三方审计)或近三个月内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合规有效的资信证明原件(若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为电子版,则无须提供原件,但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函。具体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为六大国有商业银行(或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或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金融科技创新服务对接项目相关案例(其中合同内容中须含有“项目概念验证”或“活动与研讨会”或“项目对接会”或“创新科技峰会”等关键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至少包含清晰的双方印章、项目名称、签订时间、合同主要内容等合同信息,缺少任何一项视同合同无效。
4、投标人须具有能保证可持续经营的财务状况和较好的行业信誉;并非处于无清偿能力、财产被接管、破产或结业状态,其事务目前并非由法院或司法人员进行管理,其业务活动并未中止,而且也未因上述任何原因而成为法律诉讼的主体。投标人在从事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且投标人的董事或主要成员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未被判犯有与其职业行为有关的及/或与假报或虚报资格骗取采购合同有关的任何刑事犯罪,也未曾由于行政部门勒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而被取消资格。
5、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招标人项目管理公司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自2024年11月27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止,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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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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