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元瑞能源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及180万吨/年褐煤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伊吾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元瑞能源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及180万吨/年褐煤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5000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元瑞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45609平方米;建设内容:12合10万吨/年炭化炉的炉体制作安装、辅助设施制作安装、供配电控制系统、土建及配套设施、设备购置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元瑞能源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及180万吨/年褐煤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元瑞能源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及180万吨/年褐煤综合利用项目 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 甲级:
1.2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人员资质要求:
2.1项目总承包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承包经理应当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承包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承包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项目总承包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己超过5年的;2.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2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及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任何担任职务。总承 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2.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筑师)注册证书、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4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技术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高级职称)、施工员(2名)、质量员、 安全员(3名)、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劳务员、标准员、机械员。提供三类人员安全 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A证)、施工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设计各相关
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1.3投标其他条件:
1.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3.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提供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的,由所有成员单位提供):
1.3.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1)业绩要求(由牵头人提供):需提供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承建过类似项目不少于1项,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施工合同复印件;
1.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财务要求):
1.3.5本项目为EPC招标项目联合体成员单位数量不超过二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施工单位需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 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
2)联合体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 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看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26日10时00分到2024年12月02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11时00分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疆元瑞能源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及180万吨/年褐煤综合利用项目EPC总承包:
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45609平方米:
3、建设内容:12台10万吨/年炭化炉的炉体制作安装、辅助设施制作安装、供配电控制系统、土建及配套设施、设备购置等;
4、建设地点:新疆哈密地区伊吾县淖毛湖镇淖毛湖农场经济技术开发区:
5、招标方式:招标:
6、项目投资:49000万元:
7、本次招标控制价(暂定):35000万元;
8、招标范图:亮成新疆元珊能源有限公司3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及180万吨/年褐煤综合 利用项目(120万吨/年提质煤生产)的全过程的设计-施工-采购及安装调试,本次招标主 要包括:
8.1产品规模120万吨/年提质煤生产(建设12台炭化炉,单炉产能为10万吨/年),副产煤焦油20万吨/年,粉煤60万吨/年,荒煤气141827.40万Nm3/年:
8.2装置范围为备煤单元、热解单元、筛焦单元、荒煤气净化单元,并配套给排水系统(消 防)、空压系统、循环水系统、脱盐水系统、污水处理(预处理)、控制室、机柜间、供配电 系统(照明)、采暖通风等公用辅助设施以及为本项目红线外1米范图内的其他设施: 8.2.1在招标人提供的基础信息和工艺技术数据基础上,完成装置及其配套设施所必需的全 部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参照《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SPMP-STD-EM2005-2016》的有关要求:
8.2.2完成为建成装置所需要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值交、检验、运输、装卸、二次搬运和现场物资管理、建筑安装施工全部工作:
8.2.3为装置的试车、开车和性能测试、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提供指导、技术支持、技术服务和保障;
8.2.4配合项目竣工验收、试生产等工作:
8.3其他范图:仅仅包含现场原有装置合规性设计、以及原有建设内容不合规设施拆除和临 建的建设。
9、计划工期:曾定272日历天:以招标人实际发出开工通知日期为准:
10、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
11、报价方式:下浮率。
2、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6日2024至12年02日(10:00-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报权委托书及被报权人身份证(须提供被授权人本单位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2)按照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准备报名资料:
注:资料不全者,一律谢绝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每份(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线上报名;
(1)线上报名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将报名资料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投标人的电子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投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清晰可读,复印件扫描无效。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 担全部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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