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炭中心医院提升医疗救治能力医学装备更新购置项目(第一批)
3.采购计划文号:ZFCG-149900-2024-1-047152
4.采购方式:招标
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920万元
6.采购范围:包括拟采购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及其他相关服务等,具体以本采购文件商务、技术要求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内容为准。
7.采购内容:
本次招标共1包,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进口/国产
质保要求
参数
※1
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螺旋CT)
1
套
国产
≥3年
详见招标文件(商务、技术要求)参数
2
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DSA)
1
套
国产
≥3年
3
数字化X射线透视摄影系统(胃肠机)
1
套
国产
≥3年
4
移动X线诊断机(G形臂)
1
套
国产
≥3年
5
移动X线诊断机(DR)
1
套
国产
≥3年
合计
5
说明
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8.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安装期):自签订合同之日45天内完成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达到验收标准。
9.供货地点:山西省。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11.本项目允许代理商参加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供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所供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所供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所供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所供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3.2对产品资质要求:
(1)本次采购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所供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可不提供;
(2)投标产品如涉及X射线医疗设备的,需取得生产或销售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8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05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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