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喀什分行现金驻场式清分外包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4-12-18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为招标人提供驻场现金中心业务现金清分整点外包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整点、清分、挑残与装箱业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与服务内容》。
2.采购有效期:自协议签订起3年。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项目预算:3年合计约93万元(不含税)。
5.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完整券 6.04 元/捆(不含税),残损券 11.02元/捆(不含税)。注:(1)本项目合同期内不承诺固定业务量,按照实际完成业务量进行计价,以人民币进行费用结算。现金清分操作过程和自助设备钞箱的装填、清箱、封包等流程中动作不再单独计价,业务培训、安全规定落实等管理事项不单独计价。投标人报价应充分考虑各项税费、管理成本、利润等为保障外包服务正常运行的各项综合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外包服务人员薪酬及社保、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服装费、特约保险金等),招标人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2)本项目合同价格均以不含增值税价为准,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调整增值税率,单价(不含增值税)不得高于合同约定金额,按照新的增值税率调整含税价格。
6.服务地点: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人民东路155号(中国农业银行喀什分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禁止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的供应商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
1)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股权,比例超过20%;
3)同时被第三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直接持有股股权,比例超过20%(国家控股的供应商除外);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等主要人员之一为同一人(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主要人员信息”名单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本招标文件,未获取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04日18:30分(北京时间)。
3.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4.文件费:300元/包/投标人。
六、开标及投标
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1: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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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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