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钦州市公司车辆租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钦州市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钦州市公司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钦州市公司租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钦州市公司车辆租赁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GXDH(ZB)2024023G
3、招标内容:通过招标方式建立车辆租赁定点供应商名录,拟入库供应商共14家,其中钦州8家、灵山4家、浦北2家。服务期限3年,用车范围主要为通勤、公务出行、业务活动等。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车辆租赁经营许可的合法供应商。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任一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以上金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4、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或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等,存在投标单位或工作人员的行贿记录,不具备投标资格。其他单位、个人以投标单位名义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行为的,视同投标单位有行贿记录,不具备投标资格。因该行贿行为已接受烟草行业、广西烟草商业或采购人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被列入烟草行业、广西烟草商业或采购人不良行为供应商禁止期限内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
6、被列入烟草行业、广西烟草商业或采购人禁入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止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允许参加本招标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日止
购买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购买(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招标代理机构);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电子版文件。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办理购买及邮寄事宜。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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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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