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通汇汽车零部件配送中心0.1万千瓦综合智慧零碳电厂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上海市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交货期
信息服务费(元)
上海通汇汽车零部件配送中心0.1万千瓦综合智慧零碳电厂项目工程总承包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海通汇汽车零部件配送中心0.1万千瓦综合智慧零碳电厂项目包括勘察设计、屋面荷载检测、加固方案及复核、前期开发、所有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土建及安装施工、涉网、专项验收等,项目按期并网发电并通过达标投产验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勘察设计、荷载检测及加固复核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可研报告、接入系统设计报告、批复及屋面原始建筑结构图(若无请自行获取)编制整个工程项目的详细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和屋面荷载检测、加固方案及复核;相关设计接口协调、设计评审及现场设计代表服务等。2.项目前期开发工作,办理项目立项备案、电网接入业务等前期手续事宜,以及光伏组件安装所属建筑物屋面防水等。3.设备供货:所有系统设备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支架、电缆、配电装置设备、无功补偿系统、站用电设备、监控(监测)系统、继电保护设备、调度自动化设备及电量计量系统、通信系统设备、消防设备、接入公司智慧融合平台)、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货、卸车、临时堆场、二次倒运及现场看管、设备现场检测,包括设备资料收集等工作。4.建筑安装施工:负责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包括施工用水、用电、临建设施、建/构筑物、排水、围栏、所有系统设备安装、检验、试验(含特殊试验、检验)、计量表计及关口表的校验、全容量并网72小时试运行、生产移交、竣工验收等工作;参照国家电投《安全目视化管理实施指南》完成区域内标示、标牌设计、制作及安装。5.设备调试:负责工程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调试工作,包括:组件、逆变器、开关站设备、接入运营中心监控系统、通讯系统、后台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防雷系统、计量等所有站内一二次设备及系统试验、调试、相关定值整定、校验,以及场区内所有设备/线路“五遥”(遥测、遥信、遥调、遥控、遥视)功能接入,并完成单机调试及涉网整体联调。6.处理、解决项目相关的政府及与业主、用电户关系协调处理等。7.负责竣工验收所涉及的工作:专项验收。如发包人相关管理要求发生变化,发包人有权调整相关委托事宜,承包人应予以接受,不得提出索赔,请各投标人投标时考虑相关风险。8.质保期内由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缺陷处理等工作。9.负责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等保险。10.满足国家电投及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运维及安全监测要求。检修通道、电气一二次设备设施标示标牌,按照国家电投及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最新标准执行。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计划工期:37
日历天,计划
开始工作日期:
2024年12月
2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01月
30日,具体时
间由招标人确
定,并按期调
整。
5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条件
上海通汇汽车零部件配送中心0.1万千瓦综合智慧零碳电厂项目工程总承包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近18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符合以下资格
(1)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3年内担任过同类型1个1MWp及以上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职务的履历(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年龄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必须有已完成至少2个1MWp及以上的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需提供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等证明文件及并网发电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4.其他:如投标人不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则投标人还需具有前附表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中所列的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满足国家《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规定和要求。其中屋面荷载检测及加固方案、复核设计单位需有建筑行业甲级资质,主要负责人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年12月4日23: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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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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