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昆仑集团开普化工污水处理剂聚环琥珀酸钠类物资招标
本招标项目2024年昆仑集团开普化工污水处理剂聚环琥珀酸钠类物资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庆油田昆仑集团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昆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活化剂产品进行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2.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3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最长至2025年12月31日。
2.4交货日期:按用户要求供货,最长至2025年12月31日。
2.5交货地点:交付用户指定地点。
2.6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7技术要求: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及营业执照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的截图。
3.2投标人须为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或《经销商声明》原件的扫描件。
3.3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3.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承诺书》原件的扫描件。
3.5投标人须在结构化的商务报价表或物料明细表的备注栏中填写其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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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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