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河北清洁能源分公司档案整理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HNZB2024-12-2-030)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本华能河北清洁能源分公司档案整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1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张家口市。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按河北省区域划分一个标段:
2.3协议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中的档案验收时间为准)
2.4招标范围:标段划分范围内华能河北清洁能源分公司华能涿鹿三道沟100兆瓦智慧能源光伏项目、华能西柏坡储能示范项目、华能阳原50兆瓦光伏平价上网试点项目的(1)基建项目招标人档案搜集、整理、审核与归档,按照上级公司要求完成数字档案馆建设及后续产生相关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科技档案、合同档案、特殊载体档案等)进行整理、归档、移交、上架等工作,相关要求符合国家及集团公司项目档案相关规范标准;(2)在建设期参建单位每月至少一次派专人到项目现场进行档案的审核、指导和督促整改,每月至少一次向招标人项目部书面汇报档案工作进度,基建项目开工后1个月内将档案移交给项目经理,在全容量并网后要派不少于两名专职人员到现场进行档案整理、归档、移交、上架、督促、数字化工作并在全容量并网后6个月内将档案移交给项目经理。(3)完成项目所有档案过程检查及整改;(4)牵头负责完成整个项目档案验收并取得最终批复,且配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招标人配合及协调;(5)严格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规范文件汇编》要求执行。
注:本项目以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清洁能源分公司作为招标人,后续与各项目实际项目单位签订合同。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2项及以上电力项目档案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字盖章、签订时间等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现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本人档案研究馆员职称证书。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0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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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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